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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运动员审批
发布单位: 瑞安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发布时间: 2008-04-10 公开方式: 完全公开
索引号: RA-B0601-2007-00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等级运动员审批
 
(一)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、《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》
(二)审批时间
市体育局负责三级运动员的审批,每年度二次(3月底和10月底)
(三)应具备的条件
1、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的等级规定;
2、比赛必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竞赛规则;
3、必须有该运动项目的三级以上的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。
(四)审批程序
1、运动员达到技术等级标准后,由本人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,经所属单位或行业体协签署意见后,报市体育局批准;
2、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成绩,不得跨年度申报,当年第四季度取得的成绩必须在次年前申报,逾期不予审批。
3、二级以上运动员审批由温州市组织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。
(五)责任部门
市体育局竞训科,联系电话:0577-656232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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